最近公積金的提取政策有了調整,有不少網友咨詢現在每年的提取額度是多少?離職多久可以提取等問題,本文匯總問題回答如下: 提取額度 職工本人及配偶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賃住房的,長春市區(qū)繳存職工每年提取額度不超過1.5萬元;榆樹、農安、德惠、九臺、雙陽、吉林、通化、四平、白城、圖們地區(qū)繳存職工每年提取額度不超過1.2萬元。 解除勞動關系提取 在長春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開戶繳存職工,與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的,應先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業(yè)務。賬戶封存期間,在異地開立住房公積金賬戶并穩(wěn)定繳存半年以上的,須辦理異地轉移接續(xù)手續(xù)。未在異地繼續(xù)繳存的,封存滿半年以上可辦理公積金提 取 業(yè)務。 達到法定年齡提取 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男滿60周歲,女滿55周歲)的繳存職工,由單位辦理個人賬戶封存業(yè)務完畢后,持職工本人身份證及銀行卡即可辦理公積金銷戶提取業(yè)務,取消由單位出具蓋章的提取申請表,簡化提取要件。 購房提取 以一次性付款方式購買上市交易的存量住房為理由提取公積金的,除提供《長春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規(guī)定的提取證明材料外,還須同時提供《房屋交易申報審核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