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敬業精神和嚴謹態度,令我深感敬佩!你們辛苦了!”6月19日,撫松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及干警們,在處理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時,深入泉陽鎮對被執行人李某某的房產進行評估。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執行過程中,他們不僅成功評估了房產,還意外地幫助申請人追回了一臺車輛,這一意外收獲讓申請人深感滿意,并對法官及干警們表達了由衷的謝意。 當日,法官及干警們正在李某某家中開展房屋評估及拍賣的準備工作。然而,他們注意到一個細節:在破敗的柴火棚內停放著一輛黑色小型面包車。這一不尋常的發現引起了法官的警覺,他懷疑該車可能與案件有關聯。于是,法官迅速調整執行策略,果斷對車輛進行控制。經過進一步調查核實,確認該車確屬被執行人李某某所有。 鑒于該車輛目前的質量及市場價值較低,如果將其與房產一同進行評估、拍賣,將增加不必要的費用,影響執行效率。為了最大化地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法官決定組織雙方進行協商。通過耐心溝通、釋法明理,原本關系緊張的原被告雙方逐漸消除了抵觸情緒,開始理性面對房產拍賣與車輛執行的問題。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雙方達成和解協議:房產拍賣后,被執行人需配合申請人騰空房屋;同時,雙方同意將車輛作價1萬元用于抵頂部分欠款,并約定了過戶登記等相關手續的辦理時間。協議達成后,申請人孫某某當場將車輛開走。 這一案例中,法官展現了高度的專業素養和靈活的執行策略。他們不僅成功地完成了房產評估及拍賣工作,還意外地為申請人追回了一臺車輛,為申請人挽回了一定的經濟損失。這一結果讓申請人對法官的辦案能力和水平給予了高度評價。 “‘以物抵債’是我們在強制執行過程中常用的一種手段,它能夠實現低成本、高效率的辦案效果,同時有效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執行法官陳丙祥表示,“我們將繼續踐行善意文明的執行理念,靈活運用各種執行措施,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通過這起案件的處理,撫松縣人民法院的執行法官及干警們再次展現了他們高超的司法智慧和深厚的人文情懷。他們以實際行動踐行了司法為民的宗旨,為構建和諧社會貢獻了自己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