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優化營商環境,保障維護民生,增強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嚴厲打擊逃避執行、規避執行、妨害執行、抗拒執行等違法犯罪行為,德惠市人民法院決定自即日起,開展小標的案件專項執行行動,確保有財產可供執行的小標的案件“應執盡執”,特發布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凡在德惠市人民法院有5萬元以下(含5萬元)小標的執行案件的被執行人,應當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自覺到人民法院如實報告財產,積極履行義務或主動與申請執行人協商,達成執行和解協議。 二、在本通告限定期限內仍拒不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將依法對其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符合條件的,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并予以曝光。 三、對必須接受調查詢問的被執行人、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實際控制人,經依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場的,人民法院將拘傳其到場。 四、對以各種方式規避執行、妨害執行、抗拒執行的,人民法院將采取罰款、拘留等懲戒措施。涉嫌構成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德惠市人民法院告誡所有被執行人,切莫抱有僥幸心理,不要妄圖逃避執行、妨害執行、規避執行,任何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違法犯罪行為,必將受到法律嚴懲。 六、德惠市人民法院呼吁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申請執行人積極提供被執行人的下落和財產線索等信息,監督被執行人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德惠市人民法院將為舉報人嚴格保密,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依法從嚴懲處。 特此通告 德惠市人民法院 2024年6月26日 現公布第一批小標的案件被執行人信息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