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有組織犯罪法》(以下稱“《反有組織犯罪法》”)頒布實施兩周年之際,為有效預防和懲治有組織犯罪,近日,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走進桂林路商業街開展普法宣傳活動。 活動現場,干警們通過向桂林路商業圈的商戶和消費者講解《反有組織犯罪法》、發放自制的宣傳資料、現場互動交流等方式,面對面向群眾宣傳《反有組織犯罪法》的立法目的、有組織犯罪的定義以及社會危害性等相關法律知識,引導群眾提高警惕,增強自我保護意識,認識并遠離有組織犯罪。同時鼓勵群眾積極向有關部門提供有組織犯罪活動線索,預防有組織犯罪活動的發生。 此次活動,有效提高了轄區群眾的法律意識,增強了人民群眾甄別有組織犯罪活動的能力,為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貢獻司法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