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區(qū)某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與當?shù)厝痪用穹謩e簽訂了為期一年的租賃這個公司管理的某廢棄糧庫的3個庫房和2塊場地合同。今年6月,因政府規(guī)劃調整,此3個庫房和2塊場地均在“吉林省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tài)修復示范工程項目”建設范圍內,為不影響工程規(guī)劃施工,這個公司于6月12日和7月22日先后兩次通知三人解除正在履行的合同,立即騰遷出車庫和場地,但三人拒不騰遷,無奈,這個投資管理公司管理人員和委托的律師來到轄區(qū)灣溝人民法庭尋求法律幫助。 為從源頭上化解矛盾糾紛,不影響廢棄礦山生態(tài)修復示范工程項目建設進度,維護當事人利益,灣溝法庭庭長孫義軍在簡單了解案情后,立即帶領干警驅車50里來到糾紛發(fā)生地松樹鎮(zhèn)進行實地調查并現(xiàn)場進行調解,當場傾聽了雙方當事人的訴求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向三個承租人宣講了關于“吉林省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tài)修復示范工程”的國家政策和相關法規(guī),詳細說明了解除租賃合同是因為政府推進的工程項目開始用地,針對三人實際存在的庫房內有大量回收到的廢鐵和一個正在使用的地磅以及2塊場地上存放的煤炭而導致騰遷困難問題,孫庭長一行與雙方當事人進行了深入的溝通和協(xié)商。經過一個上午的釋法明理答疑解惑,最終,三方達成了終止租賃合同協(xié)議,三人將在兩個月的時間內將貨物和煤炭全部運走騰遷出租賃的車庫和場地,某投資管理集團有限公司返還剩余租金。至此,三件租賃合同矛盾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三件租賃合同矛盾糾紛的成功調處,即及時從源頭上化解了雙方的爭議,為當事人減少了訴累,確保了當?shù)刂攸c工程項目建設,又充分體現(xiàn)了灣溝人民法庭“如我在訴”的司法理念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得到了三方當事人和當?shù)馗刹咳罕姷牡囊恢潞迷u。 下一步,江源林區(qū)基層法院灣溝人民法庭將進一步發(fā)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積極推進“源頭預防為先,非訴機制挺前,法院裁判終局”為核心的訴源治理新實踐,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努力為社會經濟健康發(fā)展和社會和諧穩(wěn)定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