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實守信不僅是一種美好品德,也是合作關系的基礎,只有樹立誠信觀念,才能達到合作共贏。近日,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法院成功調解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 2023年11月,原告哈爾濱某公司與被告長春某公司簽訂管樁購銷合同,被告公司為原告公司供應預制預應力高強混凝土管樁。合同約定供應管樁的規格、型號及單價,供貨方式為款到發貨,但未明確約定總金額。原告公司在支付600萬元貨款后,被告公司僅供應了價值300萬元的管樁,現原告公司要求被告公司退還剩余300萬元貨款。 被告公司認為,合同既然未約定貨款總金額,應當認定支付的600萬元為合同的總金額,雙方應按照該數額繼續合作,不應返還貨款。雙方經多次協商,被告公司僅同意退還200萬元。原告公司為維護合法權益,訴至九臺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張琳多次電話聯系雙方當事人,充分了解案情和訴求。考慮到一紙判決不僅無法做到案結事了,還會影響到雙方的合作關系,且被告系外地企業,為節約訴訟成本及雙方當事人的時間,于是本著“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在征得雙方同意后,采取網上調解的方式,尋求一個共贏的解決方案。調解過程中,法官認真傾聽雙方的意見和訴求,耐心釋明相關法律法規。同時,從合作的長遠角度出發,引導雙方換位思考,勸說雙方相互理解。經過法官的不懈努力,雙方的態度逐漸緩和。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約定被告公司退還原告公司75萬元貨款,該筆貨款分期給付。 下一步,九臺區人民法院將繼續秉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理念,高效化解涉企糾紛,減少企業訴累,降低訴訟成本,為轄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作者:李艷 責編:張立蘊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