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受理了一起行政訴訟案件。原告王某稱被告長春市九臺區某村民委員會在2021年春天修建田間道路時,占用了其經營的土地,造成了經濟損失,三年來村委會未做出任何補償,故訴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張鈴捷法官第一時間與原告溝通了解情況,并邀請村委會、司法所、經管辦相關同志共同驅車前往原告所述地點進行實地勘察。到達現場后,原告表示腳下這塊地已占用三年多,自己沒有收到任何補償,實在沒有辦法才提起訴訟。村主任則表示村里不是不給解決,而是還沒研究出補償辦法,沒有確定具體占用面積和補償金額。 經雙方當事人同意,法官隨即組織對占用土地進行丈量、確認面積,并開展就地調解,共同商議解決辦法。法官耐心聽取雙方意見、反復溝通協調,經過長達兩小時的釋法說理,在法官和現場工作人員的共同努力下,確定了雙方均滿意的解決方案。至此,一件長達三年多的官民糾紛在田間化解。 下一步,長春市九臺區人民法院將繼續秉承“努力為人民群眾提供低成本、高效率的多元解紛方式”的司法服務理念,切實為人民群眾排憂解難,實現行政爭議化解從終端裁決向源頭預防延伸,以高質量司法回應和滿足人民群眾的新期盼新要求。 作者:王賀楠 責編:張立蘊 初審:張立蘊 復審:石巍 終審:曹夢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