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江源林區基層法院法官采用“背對背”調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一起因樓上漏水導致樓下財產受損的糾紛,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徐某與楊某系樓上樓下的相鄰關系。今年3月份,楊某發現自家棚頂往下滴水,遂找到徐某解決此事,徐某承認是自家漏水,答應五一后天氣轉暖找人上門給楊某家刮大白。后續徐某一直未有動作,楊某要求其賠償因此次漏水產生的損失,然而徐某拒絕賠償。遂楊某起訴至法院,要求徐某賠償損失3400元。 承辦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為了不激化兩人矛盾,決定采用背對背的方式進行調解。法官首先聯系徐某到法院來,徐某看到訴狀上寫的賠償數額,頓時火大,稱楊某是在獅子大開口,拒絕賠償“高額”費用,調解陷入僵局。此時法官并沒有坐堂辦案,而是和徐某一起來到楊某家中,實地查看漏水損害情況,發現楊某家兩個一共不到20平方米的小屋墻壁有水痕,并且棚頂的石膏板因為漏水導致下沉,棚頂四周產生裂痕。通過現場查看,法官對賠償數額有了把握。回到法院后,法官單獨找到楊某,釋明其要求的賠償數額確實過高,法院不會支持,楊某在法官的耐心勸導下降低了賠償數額。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調解協議,由徐某一次性給付楊某財產損害賠償費用900元,并向法院申請了司法確認,至此,一場房屋漏水糾紛得以圓滿化解。 鄰里糾紛類案件解決得是否妥當,不僅關系到鄰里關系的和睦,更關系到整個社會的和諧。近年來,江源林區基層法院秉承“群眾利益無小事”的司法理念,強化為民情懷,聚焦民生關切,真正化解當事人的心結,不斷增強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