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自然資源聽證規(guī)定》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輝南縣自然資源局定于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9時,舉行輝南縣園地、林地、草地定級及基準地價成果聽證會,廣泛聽取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聽證會時間:2024年7月15日(星期一)9時
二、聽證會地點:輝南縣自然資源局七樓會議室
三、聽證會代表范圍:輝南縣相關職能部門代表,各鄉(xiāng)鎮(zhèn)代表,土地使用權人代表,其他從事地價相關的工作人員等。
四、申請報名時間: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7月3日(正常工作日)
申請參加聽證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請持本人身份證明材料及相關證明材料到輝南縣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管理科報名。聽證代表由輝南縣自然資源局直接從申請參加聽證會人員中選取。
五、聽證會舉辦機構:輝南縣自然資源局
六、聽證會有關事項須知
(一)聽證會代表應熟悉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并能實事求是地反映所代表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意見,遵守聽證紀律,保守國家秘密。
(二)聽證會代表應當親自參加聽證,帶本人身份證件,并有權對擬聽證事項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體內(nèi)容發(fā)表意見和質詢,查閱聽證紀要。
(三)聽證資格一經(jīng)確認,聽證會申請人應按時參加聽證,并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或單位介紹信;未攜帶有效身份證件或單位介紹信的,取消其聽證資格。逾期不參加聽證會的,視為對聽證內(nèi)容無異議。
(四)聽證會代表應當遵守聽證紀律,服從主持人指揮,非經(jīng)主持人同意不得攝影、攝像,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喧嘩、哄鬧或實施其他妨礙聽證活動的行為。違反聽證會紀律的,聽證會主持人可以責令其退場。
(五)參加聽證會人員發(fā)言、陳述,須經(jīng)聽證主持人許可,發(fā)言時請先簡要介紹本人姓名、所在單位和職務等基本情況。
七、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 系 人:張德強
聯(lián)系電話:0435-8242583
地點:輝南縣自然資源局自然資源管理科
特此公告。
輝南縣自然資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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