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郭小宇 都傲 報道 6月20日,記者在省生態環境廳召開的新聞發布會上獲悉,長春市、延邊州成功入選首批國家級創建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
我省高度重視國家級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試點工作,省生態環境廳會同省直有關部門組織指導省內相關城市科學制定完善試點建設方案,結合不同城市區位分布、資源稟賦、產業結構、發展方向等地方實際情況,以有效防范和降低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為目標,以完善城市適應氣候變化治理體系、加強氣候變化影響和風險評估、強化重點領域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推進城市適應氣候變化政策創新和能力建設為重點,積極申報國家試點。以防范氣候風險為目標建設氣候適應型城市,可以最大限度降低氣候變化不利影響和風險,提高城市適應氣候變化能力,對保障城市安全運行、提高城市競爭力和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面對復雜嚴峻的氣候變化態勢,省委、省政府積極落實《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穩妥有序開展適應氣候變化相關工作。2023年,經省政府同意,省生態環境廳會同22個相關部門,制定印發了《吉林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提出開展適應氣候變化“十大行動”,全省應對氣候變化治理新體系正在加快形成。《國家適應氣候變化戰略2035》和《吉林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方案》都將“創建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作為適應氣候變化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
今年5月,生態環境部等8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印發深化氣候適應型城市建設試點名單的通知》,明確我省長春市、延邊州成功入選首批國家級試點,這標志著我省在深化氣候適應性城市建設工作方面邁出了堅實的步伐。
下一步,省生態環境廳將會同省直有關部門統籌推動試點城市先行先試,以長春市、延邊州試點城市建設工作為突破口,加強組織領導,強化支撐保障,加大工作力度,及時評估試點成效,總結階段性工作進展,建立健全有利于適應氣候變化的相關工作機制,持續推動全省適應氣候變化行動不斷向縱深發展,將適應氣候變化全面融入生態環境保護和經濟社會發展各方面,為人民生產生活安全提供有利保障。
吉 林 日 報 社 版 權 所 有 未 經 授 權 禁 止 復 制 或 建 立 鏡 像
地址:吉林省長春市火炬路1518號